如果試驗液體是一會發性液體,則從試樣中抽出物質的量可以用下述方法測定:
1.干燥試樣稱重法
將試樣干燥處理后的質量與試驗前的質量進行比較。
將浸泡后的試樣在一個絕對大氣壓約20kpa,溫度約40℃的試驗箱中干燥至恒重,即每隔30min將試樣稱量一次,直至連續兩次稱量之差小于1mg為止。
抽出無知的量以試樣經浸泡并干燥后的質量與試樣初始質量之差占試樣初始質量的百分率表示。
2.蒸發試驗液體法:將試驗液體蒸發干燥后,測量剩余為發揮物的質量。
將浸泡后的試樣從試驗液體中取出,應用25ml新配制的同樣液體清洗試樣,將清洗液體與液體試樣匯集到同一個容器中。將此容器放入一個絕對大氣壓約20kpa,溫度約40℃的試驗箱中,將液體蒸發至恒重。
同時做一空白試驗,取同樣的試驗液體,氣體及等于浸泡與洗滌試樣的試驗液體體積之和,并在相同的條件下蒸發至恒重。
抽出物物質的量為浸泡試樣的試驗液體與洗滌試樣的試驗液體恒重的剩余物與空白試驗液體的很重剩余物的質量之差占試樣初始質量的百分率。
兩種試驗方法均會產生試驗誤差。對于干燥試樣稱重法,在高溫試驗過程中,如果有空氣的存在,材料會被氧化;對于蒸發試驗液體法,在蒸發過程中會損失一些易揮發性抽出物,例如增塑劑類。兩種試驗方法可根據材料的性質及實驗條件進行選擇。
對于易揮發性液體很難確切定義,本標準規定沸點高于110℃,蒸發量低于標準溶液的液體不屬于易揮發性液體。
抽出物的測定應在測定質量變化,體積變化,尺寸變化等試驗后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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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簽:硫化橡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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