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料手柄抗環境應力裂紋試驗
將廚具的塑料手柄均勻地浸入甲苯與正內醇的混合溶液(1:3 體積比),在(22+4)℃的溫度下保持24h。
應承受如下的10次循環。
將塑料手柄在(70+1) °C的水中存放15 min,接下來立即轉入到冰稽的冷凍室內保持在(一181 1)°C溫度下持續3h。然后將手柄再立即轉回到熱水中去重新開始下-一個循環。
經過最后一次循環試驗后,樣本應校正到至少15°C 的室內溫度。經過試驗的樣本在顯微鏡或到4倍的放大鏡下檢查,其結果應符合5.9要求。
注:如果這項試驗必須打斷,樣本應在中斷時間內一直保持在冰箱內冷凍室內。
頸部疲勞強度試驗
焊接及滾軋制成的不銹鋼廚具,按下列試驗步驟進行操作,反復150次后,其結果應符合要求。
a) 將產品柄部固定于固定夾具上,主體固定在活動夾具上,活動火其1:體接觸點距最近的固定夾具夾塊間距為(90+1) mm (夾持后試件處于水平位置,不應有火持的附加應力);
b)將產品主體以頸部為中心,以17次/min的運動速率,向下勻速運動( 30+1) mm行程法再勻速復位(向下運動30mm為第一次運動,勻速復位為第二次運動)。
壓力單位的換算關系MPa,kPa,bar,psi
水壓與氣壓的壓縮率關系
水壓試驗與氣壓試驗的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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