廚房設備滅火裝置抗飛濺試驗準備與試驗試驗準備
試驗在下列條件下進行:
a)試驗應在室內進行;
b)試驗前將按額定充裝量、貯存壓力充裝的滅火劑貯存容器組件及驅動氣體容器組件赦在最高貯存溫度下放置16 h以上;
c)試驗應在滅火裝置設計允許的最小管徑、最少支路、最短管路的條件下進行;
d)試驗灶具應放在能提供最大噴灑速率的噴嘴下方,即最大噴灑速率噴嘴的下方;
e)溫度測量是由浸沒在油脂中的熱電偶來完成,應采用直徑1.0mrl3.的K型熱電偶。
滅火時的抗飛濺試驗
試驗用灶具分別為規定尺寸的深炸鍋和炒菜鍋,其燃料及用量、點火源、熱電偶的布置、溫度的測量以及點火過程等均應按相應滅火試驗方法中的規定進行。裝置啟動后觀察滅火劑噴射時是否有燃燒的油液飛濺出來。
試驗要求:按照上述方法進行抗飛濺試驗,在滅火劑噴射過程中不應有燃燒的油飛濺出來,即在烹調器皿外不應有燃燒的油點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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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簽:試驗,檢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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