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壓送風式呼吸器的抗微粒性能應符合GB/T16556-2007中5.12要求
高壓送風式長管呼吸器氣密性應符合GB/T16556--2007中5.23要求。
按要求測試高壓部件耐壓性能,承受高壓的金屬部件至少承受1.5倍氣瓶工作壓力,承受高壓的非金屬部件至少承受2倍氣瓶工作壓力。
鋼質氣瓶應符合GB5099的規定,復合氣瓶應符合DOT-CFFC的規定。
按要求測試導氣管、長管的輸氣可靠性,不應出現限制、阻塞氣流的情況。氣體流量的降低應不超過指定測試空氣流量的10%。測試結東10min后,應無可觀察到的扭曲。
氣瓶閥應滿足GB/T16556-2007中5.15的要求。
減壓器應滿足以下要求:
長管呼吸器設置有減壓器時,則中壓段任一可調節的部件應牢固地鎖緊,并采取適當的密封措施,使得能夠觀察出非法的調節。
長管呼吸器的下游部件不能承受氣瓶內的全部壓力時,則應當設置卸壓閥。
帶減壓器卸壓閥的長管呼吸器,在輸入不超過3MPa的壓力下,減壓器卸壓閥應能通過400L/mnin的氣流;減壓器卸壓閥啟動后,吸氣阻力和呼氣阻力應不大于2.5kPa
高壓送風長管呼吸器上應安裝符合GB/T1226規定的壓力表,壓力表及其連接管應滿足以下要求:
a)外殼應裝橡膠防護套。壓力表在氣瓶閥打開時,應能讀出氣瓶中的壓力,以便能分別測量單瓶壓力或平衡壓力;
壓力表的位置應能方便地讀出壓力值
c)壓力表量程的低值為0,高值應比氣瓶額定工作壓力高出至少5MPa,精度應不低于2.5級,小分格值應不大于1MPa;
d)壓力表上的壓力值在光照不良的條件應明顯易讀;
e)按要求測試,當從長管呼吸器上拆除壓力表和連接管后,在20MPa的壓力下泄漏氣流量不應大于25L/min。
標簽:試驗,檢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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