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電容量是指能夠有效釋放的容量。電池模塊高溫放電容量試驗是用于檢測電池模塊在高溫環境(55℃±2℃)中的放電容量。
蓄電池模塊進行試驗時,其放電容量不應低于初始容量的90%。
高溫放電容量試驗機方法:
被測蓄電池模塊按照試驗標準“GB/T 31486-2015 6.3.4 蓄電池模塊充電”充滿電,然后再高溫環境(55℃±2℃)中放置5小時,然后以1I1(A)電流放電至任一單體蓄電池電壓達到室溫放電終止電壓,最后計算被測蓄電池模塊的放電容量(以Ah計)。
I1:一小時率放電電流,其數值等于C1,(1小時率額定容量)
標簽:試驗
壓力單位的換算關系MPa,kPa,bar,psi
水壓與氣壓的壓縮率關系
水壓試驗與氣壓試驗的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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