耐火試臉
干式報警閥的耐火試驗在圖3所示的試驗裝置上進行。該裝置包括供水系統、流量測量儀表、溫度測量儀表等。
一只測溫熱電偶安裝在包含閥軸線的水平面上,測溫點到兩個法蘭盤的距離相等,距離閥表面為10 mm。油盤面積不小于 1 m2,
將干式報警閥水平安裝在試驗裝置上,拆除閥的外部附件,機械式干式報警閥的閥瓣組件應不鎖止,差動式干式報警閥的閥瓣組件應該鎖止或加塞,使閥瓣組件保持開啟,堵住閥體上各開口,閥和管路中充滿水,排除空氣。
點燃被試閥門正下方的油盤,使閥門周圍空間的平均溫度保持在 800'C ^ 9000C,保持 15 min.到達持續時間后,立即撲滅油盤火。1 min后在試驗管路中以100 L/min流量通水 1 min.
試驗結果應符合:
使用熔點低于 800℃的金屬材料或非金屬材料制造的閥體和閥蓋時,充滿水的干式報警閥應能承受 800℃耐火試驗 15 min,試驗后閥瓣組件應能自由開啟,閥體應能承受 2倍額定工作壓力的靜水壓,保持 2 min,無永久變形或損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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