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溫(耐久)試驗
1目的
檢驗戶外型報警按鈕承受長時間高溫老化的能力
2方法
將試樣放在溫度為70℃±2℃試驗箱內,持續21d。高溫環境期間試樣不通電。
取出試樣,在正常大氣條件下恢復1h以上。按規定連接,并接通電源,觀察并記錄
試樣狀態。若試樣能處于正常監視狀態,按規定進行可靠性試驗。
要求
高溫環境后,接通電源和監視設備,試樣不應發出故障信號;
試驗應無機械損傷。
動作性能試驗結果應滿足:不動作試驗,啟動零件不應動作,式樣不應發出火災報警或故障信號。
動作試驗,啟動零件應動作,式樣應發出火災報警信號并符合:試驗啟動零件動作后,電源和監視設備應在10s內發出火災報警信號。
標簽:試驗,檢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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