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將經過狀態調節后的試樣與加壓設備連接起來,排凈試樣內的空氣,然后根據試樣的材料 、規格尺寸和加壓設備情況,在 30 s 至 1 h 之間用盡可能短的時間,均勻平穩地施加試驗壓力至根據公式算出的壓力值。
當達到試驗壓力時開始計時。
2.把試樣懸放在恒溫控制的環境中,整個試驗過程中試驗介質都應保持恒溫,具體溫度見相關標準,恒溫環境為液體時,保持其平均溫差為士1℃ ,偏差為士2℃ ;恒溫環境為烘箱時,保 持其平均溫差為士5℃,偏差為2℃,按照下列兩個步驟,直至試驗結束。
3.當達到規定時間或試樣發生破壞、滲漏時,停止試驗,記錄時間,4 條除外。
如果試樣發生破壞 ,則應記錄其破壞類型,是脆性破壞還是韌性破壞 。
如試驗己經進行 1000 h以上 ,試驗過程中設備出現故障,若設備在3 天內能恢復,則試驗可繼續進行;如試驗已超過 5 000 h,設備在 5 天內能恢復,則試驗可繼續進行。 如果設備出現故障,試樣通過電磁閥或其他方法保持試驗壓力,即使設備故障時間超過上述規定,試驗還可繼續進行;但在這種情況下,由于試樣的持續蠕變 ,試驗壓力會逐漸下降。 設備出現故障的這段時間不應計人試驗時間內。
4. 如果試樣在距離密封接頭小于 0. 1L0處出現破壞,則試驗結果無效 ,應另取試樣重新試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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