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體靜水壓試驗
1) 從零升壓至試驗壓力(當額定壓力≤34.5 MPa,試驗 壓力為 2 倍額定壓力,額定壓力>34.5 MPa,試驗壓 力為 1.5 倍額定壓力,至少穩壓 3min;
2) 減壓至零;
3) 再次升壓至試驗壓力,第二次穩壓 3 min。
2載荷循環
在最大額定載荷能力到最小額定載荷能力之間進行循環, 每一加載點最少保持 5 分鐘,進行 3 次載荷循環。
試驗要求:
試驗過的樣機必須解體檢查,有關項目應拍照。試驗的樣品不得有不符
合其性能要求的永久變形,懸掛器的支撐件必須能承受額定載荷且不產生在通s徑尺寸
下擠壓管柱。樣品不得存在不符合任何性能要求的缺陷。
3靜水壓密封試驗
在套管柱下部懸掛額定載荷(包含密封壓力作用于環空 面上受力的影響)的情況下分別對不同的部位加壓而進 行。
上部:升壓至額定壓力,保壓 15 分鐘;
上部:升壓至額定壓力,保壓 15 分鐘;
墊環區:升壓至額定壓力,保壓 5 分鐘。 1 組懸掛器不要求。其它根據不同的組別在上部或下部 或墊環區進行。
試驗要求:試驗壓力小于等于 69.0MPa 時,在保壓期間壓力測量裝置上觀測到的壓力變化小于試驗壓力的 5%,且在保壓期間無可見泄漏,應予接收;試驗壓力大于 69.0MPa 時,在保壓期間壓力測量裝置上觀測到的壓力變化小于 3.45MPa,且在保壓期間無可見泄漏,應予接收。
標簽:試驗,檢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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