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檢驗項目
金屬壓力容器定期檢驗項目,以宏觀檢驗、壁厚測定、表面缺陷檢測、安全附件檢驗為主,必要時增加埋藏缺陷檢測、材料分析、密封緊固件檢驗、強度校核、耐壓試驗、泄漏試驗等項目。
• 設計文件對壓力容器定期檢驗項目、方法和要求有專門規定的,還應當從其規定
2宏觀檢驗
宏觀檢驗主要是采用目視方法(必要時利用內窺鏡、放大鏡或者其他輔助儀器設備、測量工具)檢驗壓力容器本體結構、幾何尺寸、表面情況(如裂紋、腐蝕、泄漏、變形),以及焊縫、隔熱層、襯里等。宏觀檢驗除本規程的特殊要求外,一般包括以下內容:
• (1)結構檢驗,包括封頭型式,封頭與筒體的連接,開孔位置及補強,縱(環)焊縫的布置及型式,支承或者支座的型式與布置,排放(疏水、排污)裝置的設置等;
• (2)幾何尺寸檢驗,包括筒體同一斷面上最大內徑與最小內徑之差,縱(環)焊縫對口錯邊量、棱角度、咬邊、焊縫余高等;
• (3)外觀檢驗,包括銘牌和標志,壓力容器內外表面的腐蝕,主要受壓元件及其焊縫裂紋、泄漏、鼓包、變形、機械接觸損傷、過熱,工卡具焊跡、電弧灼傷,支承、支座或者基礎的下沉、傾斜、開裂,直立容器和球形容器支柱的鉛垂度,多支座臥式壓力容器的支座膨脹孔,排放(疏水、排污)裝置和泄漏信號指示孔的堵塞、腐蝕、沉積物,密封緊固件及地腳螺栓完好情況等。
• 結構和幾何尺寸等檢驗項目應當在首次全面檢驗時進行,以后定期檢驗僅對承受疲勞載荷的壓力容器進行,并且重點是檢驗有問題部位的新生缺陷。
標簽:試驗,檢測
壓力單位的換算關系MPa,kPa,bar,psi
水壓與氣壓的壓縮率關系
水壓試驗與氣壓試驗的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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