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驗設備包括:
a) 沖模刀具:長為127mm,寬為6.4mm的矩形刀具,要求邊緣銳利,開口平直;
b
) 鉆床:能鉆1.6mm直徑的孔;
c) 樣品夾持器:不銹鋼或黃銅材料制成的圓棒,直徑6.4mm,長度165mm。
d) 連接副:不銹鋼或黃銅材料制成,螺釘直徑1.4mm,長度12.5mm,配相同規格的螺母和墊片;
e) 臺鉗:夾持F.1 c)規定的夾持器,裝配試片;
f) 玻璃試管:直徑32mm,長度200mm;帶可通氣的橡膠塞;
g) 試管架:夾持F.1 f)規定的試管;
h) 液體浴箱或電熱通風爐:能將溫度控制在(1001)℃。
試驗步驟
1 將夾持棒牢固地夾在臺鉗上,將一個試樣條一端固定到夾持棒的一個孔上,按螺旋方式纏繞4.5圈后,用連接副固定試樣條的另一端,將兩個連接副擰緊。
2 裝配另外兩個試樣條到同一夾持棒上,并放到試管中,堵上塞子,放到試管架上。
3 以相同的方法將剩余的6個試樣條裝配到另外兩個夾持棒上,并放到試管中。
4 將上述3個試管放到試管架上并放入100℃電熱通風爐或液體浴箱中,記下開始時間和日期。試驗期間如用液體浴,要保證所有樣品條都保持浸入狀態,否則100℃的溫度將迅速的降低,影響試驗結果。
5 分別在48h, 96h ,168h的間隔內檢查是否有試樣失效。將試管從試驗箱中取出并依次檢查每一個試樣,記下時間、日期和累計的失效樣品數。注意要防止高溫對試驗者的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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