泡沫噴霧滅火裝置容器閥的工作可靠性試驗在專用試驗裝置上進行。氣源采用氮氣或者壓縮空氣;專用試驗容器的容積和驅(qū)動器工作狀態(tài)應滿足被試閥門在啟動后完全開啟的需要,被試閥門出口須連接與出口公稱直徑相同,長度不超過 0.5m的直管和一個等效孔徑不小于 3mm 的噴嘴。
將被試閥門安裝在專用試驗容器上,連接好控制器部件,并使之在規(guī)定條件下工作,按下述程序進行:
a) 給被試閥門充壓至貯存壓力 P,帶用減壓作制的惰性氣體滅火系統(tǒng)選擇
閥,若減壓裝置裝在選擇閥的進口端,則 P 值為減壓裝置出口側壓力,
保壓時間不小于 5s;
b) 啟動控制驅(qū)動部件,使被試閥門開啟;
c) 待專用試驗容器內(nèi)壓力降至小于 0.5MPa/s 時,關閉被試閥門;
d) 再向被試閥門沖壓,繼續(xù)下一循環(huán)。
被試閥門在正常工作時允許破壞的零件,在每個循環(huán)試驗后及時更換。
在常溫( 20℃±5℃)下,上述循環(huán)試驗重復進行 100 次,將試驗裝置和樣品移入溫度試驗箱內(nèi),在最低和最高工作溫度下各進行 10 次。試驗前樣品在試驗環(huán)境中放置時間,首次試驗不低于 2h,其余試驗應使樣品自身溫度與試驗箱內(nèi)溫度充分平衡。
試驗要求:容器閥及其輔助的控制驅(qū)動裝置應靈活、可靠,不得出現(xiàn)任何故障或結構損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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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簽:試驗,檢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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