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試驗
1低溫密封性。
將被試干燥器總成樣品在環境溫度為-40℃±2℃的低溫箱中放置至少20h,然后在此環境溫度下,按7.1進行密封性試驗。試驗時,壓縮空氣的溫度為-40℃±2℃。
低溫功能試驗。
在干燥器出氣口連接一個容積為65L±1L的標準氣筒,然后按充氣1min、沖洗1min的工作模式對干燥器進行試驗。試驗時,進氣口的空氣相對濕度為50%±10%、溫度為52℃±3℃、流量為200L/min1±5L/min,總試驗時間不應低于8h。在沖洗關閉情況下停止試驗,并將環境溫度降到-18℃±2℃;12h后,接通加熱器電源(電壓為額定電壓主0.5V),重新進行充氣、沖洗試驗,記錄沖洗閥打開時的循環次數。
3高溫耐久性試驗。
3.1將被試干燥器總成樣品連接到試驗系統中,按如下試驗條件進行試驗
a)試驗壓力:(Pe-100)kPa-(Pe-30)kPab)進氣口空氣溫度:(Tmax+10℃)5℃c)試驗次:5次/min~40次/min;
d)循環次數:10萬次。
3.2為確保出氣口單向閥工作,試驗時,干燥器出氣口應通過一個孔徑為1.5mm±0.1mm的節流裝置或等效裝置與大氣相通。
3.3試驗結束后,進行密封性試驗,然后對樣品進行解體,檢查并記錄樣品損壞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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