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驗條件
1除非另有規定,測試前應對樣品動作5次。
2除非另有規定,試驗時的環境溫度為8℃~38℃。
3低溫試驗時,壓縮空氣在試驗壓力下的露點溫度應低于-40℃
試驗順序及樣品要求
3.1用于耐久性試驗的樣品,應按密封性、靜特性、低溫性能、高溫性能、工作耐久性的順序進行,且應使用同一件樣品來完成上述全部項目試驗。
3.2耐壓性、耐振動性、耐腐蝕性試驗,宜用不同樣品進行。
響應特性。
將圖1中樣品進氣口的1L貯氣筒更換成容積為40L的貯氣筒,出氣口的壓力傳感器Y1、Y2與信號采集裝置連接。控制A11、A12置于充氣位置,從樣品進氣口11、12充氣至PE'。驅動操縱裝置使推桿在0.2s內從零行程至全行程,保壓1min后再讓推桿在0.28內從全行程回到零位,同時記錄出氣口輸出氣壓從零上升到額定輸出氣壓的75%所經歷的時間Tx和出氣口輸出氣壓從額定輸出氣壓下降到該值的25%所經歷的時間T
試驗要求:手制動閥和腳制動閥的響應時間不應大于0.2s,釋放時間不應大于0.2s;其他控制閥的響應時間不應大于0.055,釋放時間不應大于0.05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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