沖擊功試驗
試樣。
隨機抽取長度至少為50?mm?的試樣5根,在下列條件下進行試驗;;
a?)沖擊速度3.6?m?/?s?~4?m?/?s?(最佳為3.8?m?/?s?)和沖擊能7.5J;
b?)溫度為(23士2)℃和(一40士3)℃,對一40℃時的試驗,試樣至少冷卻4h;
c?)擺錘沖擊試驗機的支撐面間距:40?mm?。
試驗步驟。
試驗按如下步驟進行:?
a?)
調節能量度盤指針零點,使它在擺錘處于起始位置時與主動針接觸。進行沖擊試驗,保證總摩擦損失不超過0.5%;
b?)抬起并鎖住擺錘,把試樣按規定放置在兩支撐塊上,試樣支撐面緊貼在支撐塊上,使沖擊刀刃對準試樣中心;
e?)平穩釋放擺錘,記錄度盤上的沖擊功示值,判斷試樣的破壞情況;
d?)進行一40℃沖擊試驗時,應將試樣從低溫箱中一根一根取出,立即在5s中內完成沖擊;?e?)記下試樣斷裂時所消耗的沖擊功。
試驗評價。
完全的純變形試驗(無斷層和裂縫)為“不斷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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