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 樣 經 狀態調節后 ,在規定的恒定靜液壓下保持一個規定時間或直到試樣破壞。
在 整 個 試驗過程中,試樣應保持在規定的恒溫環境 中,這個恒溫環境可以是水(水一水試驗),其他液 體(水一液體試驗)或者是空氣(水一空氣試驗)。
引用本標準的相關標準應 明確下列試驗參數 :
a) 使用的密封接頭類型(見 6.1);
b) 管材的尺寸和管系列 (見 7.1 );
c) 試驗溫度(見 6.2 和 10.1);
d) 對于公稱外徑 d > 315 m m 的管材 ,試樣的 自由長度不足 1 0 00 m m 的應注明(見 7.1.1); e) 試樣數量(見 7.2 ) ;
f) 試驗壓力 P 或由試驗壓力誘導的環應力of見 8.2.2);
9) 除表 1 規定外的狀態調節時間(見第 9 章);
h) 試驗類型,如水一水 、水一空氣 、水一其他液體等條件(見第 4 章和 10.1);
1) 保壓時間和破壞類型(見 10.3 );
j) 附加試驗的要求。
試樣:
尺寸
自由長度
當管材公稱外徑 d ,,鎮315 m m 時,每個試樣在兩個密封接頭之間的 自由長度 I. (如圖 1)應不小于 試樣外徑的三倍 ,但最小不得小于 250 m m ;當管材 d,,> 315 m m 時,其最小 自由長度 I,,> ] 0 00 m m o 7.1.2 總長度
對 于 B 型密封接頭 ,試樣總長度應保證試樣的端面在試驗過程中不與密封接頭底面發生接觸。
試樣數量
除非 在 相關標準中有特殊規定 ,試驗至少應準備三個試樣 。
試樣數量取決于試驗的目的(如性能試驗、內部或外部質量控制試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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