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證證書注銷
當出現以下情形之一的,評定中心應當注銷認證證書
(1)認證證書有效期屆滿,認證委托人未申請延期使用的;
()認證委托人、生產者、生產企業由于破產、倒閉、解散等原因致使證書無法正常保持的;
(3)由于停產、生產結構調整等原因致使獲證產品不再生產,主動申請
(4)獲證產品已列入國家明合淘汰或者禁止生產的產品目錄的
5)認證委托人、生產者、生產企業申請注銷的;
(6)認證使用的國家標準、技術規則或者認證實施規則變更,認證委托人、生產者、生產企業未在規定時限內滿足變更要求;
(7)由于8.521(6)條款情況認證證書暫停,在認證證書暫停期限屆滿前,認證委托人未提出認證證書飯復申請的
(8)其他應當注銷認證證書的情形。
認證證書注銷的有關規定
(1)自認證證書注銷之日起,不得繼續出廠、進口認證證書覆蓋的產品。
(2)認證證書被注銷后,不能以任何理由予以飯復,認證委托人可以向評定中心重新申請認證。被注銷認證證書對應產品的型式試驗報告和工廠檢查報告不再有效。
認證證書暫停
當出現以下情形之一的,評定中心應當暫停認證證書
(1)國家、行業或地方監督抽查結果證明產品存在不合格,但不需要立
(2)認證委托人違反實施規則的規定(包括產品抽取樣品檢測不合格、工廠監督檢查不合格、產品一致性存在問題等)或評定中心相關要求,但通過整改可以達到認證要求的;
(3)認證委托人、生產者、生產企業未按規定使用認證證書和認證標志視情節需要開展調查的;
(4)認證委托人、生產者、生產企業不能在規定的期限內接受國家有關部門或評定中心的監督檢查、抽取樣品監督檢測的
(5)認證證書的信息,如:認證委托人、生產者、生產企業的名稱或地址(生產企業未搬遷除外),獲證產品型號或規格等發生變更或有證據表明生產企業的組織結構、質量保證體系發生重大變化,認證委托人未向評定中心申請變更或備案的,在變更得到確認前有出廠銷售行為的
由于生產的季節性、按訂單生產等原因,認證委托人申請暫停認證證書的
標簽:試驗,檢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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