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啟壓力試驗
在常溫下向罐內充以壓縮空氣,當壓力增量達到25kPas~40kPas時,釋放閥應連續間歇跳動,周期為1s~4s,每次跳動,信號開關應可靠切換和自鎖。機械信號標志也應動作明顯,連續動作10次無異常為合格。
關閉壓力試驗
在常溫下向罐內充以壓縮空氣,當釋放閥膜盤跳起后,立即關閉進氣閥。當壓力表指針完全停止時的壓力值即為關閉壓力。試驗不少于3次,取其中最低值作為關閉壓力值
時效開啟性能
常溫下開啟壓力試驗合格的釋放閥至少靜放24h及以上,試驗測得的第一次開啟壓力值應符合表3的規定。試驗方法同開啟壓力試驗。
高溫開啟性能試驗
當恒溫箱中溫度達到100℃時,將裝有釋放閥的試罐置于箱內當溫度再次達到100℃,并保持30min后取出,向罐內充以壓縮空氣,壓力增量在25kas~40kPas,當罐內壓力達到開啟壓力時,釋放閥應開啟,且間歇跳動。機械標志和信號開關應動作正常,動作10次無異常為合格,全部試驗不應超過2min
低溫開啟性能試驗
1常溫、時效、高溫開啟壓力試驗合格的釋放閥,需靜放24h以上,才能做低溫開啟壓力試驗
2當恒溫箱內控制溫度達到一30℃時,將裝有釋放閥的試罐置于箱內,當溫度再次達到一30℃并保持30min后取出,向罐內充以壓縮空氣,壓力增量在25kPa~40kPas,當罐內壓力達到開啟壓力,釋放閥應開啟,且間歇跳動。機械標志和信號開關應動作正常,動作10次無異常為合格,全部試驗不應超過2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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