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驗條件:
1手提式滅火器A類火滅火試驗應在具有足夠空間并且通風條件可以滿足木垛自由燃燒要求的室內進行。
2將滅火器放置在 20℃士5℃環境中 24 h或以上 ,試驗時取出。
3滅火試驗可有專人操作,操作者可穿戴透明面罩和隔輻射熱的防護服與手套 。
試驗方法:
1在引燃盤內先倒人深度為 30 mm清水,再加人規定量的車用汽油。 將引燃盤放人木垛 的正下方。
2點燃汽油,當汽油燒盡,可將引燃盤從木垛下抽出。讓木垛自由燃燒。當木垛燃燒至其質量減少到原來量的53%~57%時,則預燃結束。
3 預燃結束后即開始滅火。 滅火應從木垛正面,距木垛不小于 1. 8 m 處開始噴射。 然后接近木垛,并向頂部、底部、側面等噴射,但不能在木垛的背面噴射。 滅火時應使滅火器保持開啟狀態并連續噴射,操作者和滅火器的任何部位不應觸及模型。
試驗結果評定:
火焰熄滅后 10 m in 內沒有可見 的火焰 ( 但 10 m in 內出現不持續的火焰可不計),即為滅火成功。
滅火試驗中因木垛倒坍,則此次試驗為無效,應重新進行。
滅火試驗應進行 3 次,其中有 2 次滅火成功,則該滅火器達到此滅火級別。 若連續 2 次滅火成功,第 3 次可以免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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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簽:試驗,檢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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