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度試驗
液壓強度試驗裝置用液壓源應具備消除壓力脈沖的穩壓功能, 壓力測量儀表的精度不低于1.5級, 試驗裝置的升壓速率應在使用壓力范圍內可調。
將被測阻火器進口與液壓強度試驗裝置相聯, 排除連接管路和阻火器腔內空氣后, 封閉阻火器出口。壓力應在20 s內勻速增加至試驗壓力, 保持壓力5min后泄壓, 檢查并記錄樣品外觀損壞或滲漏情況。
試驗要求:
按規定的方法進行阻火器強度試驗, 阻火器不應出現滲漏、 裂痕或永久變形。
試驗壓力為10倍介質最高工作壓力, 壓力保持時間為5 min。
密封試驗
將被檢樣品進口與氣壓源相聯, 封閉樣品其他出口, 緩慢升壓至試驗壓力。 將樣品浸入水中, 樣品至液面深度不小于o. 3 m, 在規定的壓力保持時間內檢查并記錄樣品泄漏情況。
試驗要求:
按規定的方法進行阻火器強度試驗, 阻火器不應出現滲漏。試驗壓力為1.1倍介質最高工作壓力, 壓力保持時間為5 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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