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設備適用范圍及環境
(1)概述
該設備用于用于對地鐵車輛走行部及鉤緩裝置零部件的外加法磁力探傷和剩磁法磁力探傷。
(2)儀器應在下列環境條件下工作:
溫度:-10℃-40℃
空氣相對濕度不大于85%
無大量塵埃,易燃或腐蝕性氣體
無強電磁輻射和電磁干擾電流
電壓波動不超過額定電源電壓的±10%
(3)外部供電條件
輸入電源: ???220V 50Hz;
2)主要技術要求(參考)
交流磁化電流:峰值O~3000A(有效值0~3000A)。
連續可調,短時斷續通電。帶斷電相位控制器,剩磁穩定度不超過±5%;
自動退磁電流:峰值14DOA~O(有效值1000A~0),
連續可調,3秒通電,6秒間隙;
外型尺寸(長×寬×高):由投標方提供;
設備重量:由投標方提供.
3)設備總體要求
(1)設備應采用國際標準單位制,設計、制造應符合ISO、IEC及國內相關標準:
(2)設備必須為全新制造,外購機電產品必須是先進、可靠的標準化系列產品;
(3)設備應結構緊湊:
(4)設備設計應充分考慮少、免維護。
4)設備功能要求
該設備能對被探傷工件進行交流磁化和自動退磁。
5)設備主要組成部分
該設備主要由主機、電源電纜、工作電纜、支桿探頭、銅網墊及腳踏開關等主要部分組成。
6)設備主要部件材料要求
(1)各系統材質應具有較高的防銹、防腐蝕性;
(2)其他零部件均應采用防高溫老化、防水、防腐蝕的材料。若表面采用涂料、噴漆或電鍍工藝進行防水與防腐蝕的,應注明零件的材料和防護層的材料、使用的壽命以及使用的要求;
(3)投標方應保證投標時的材料足以保證設備的壽命和性能。
7)輔助設備和維修設備的提供
(1)投標方應提供設備在使用和維修過程中所需要的輔助設備和維修設備工具;
(2)應說明設備中使用的各種潤滑脂、潤滑油的牌號(包括可以代替的牌號)以及生產廠家或代理銷售商,并提供其銷售情況。
8)設備與其他系統接口
設備設計時,應考慮與其它系統接口,并提供接口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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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簽:試驗,檢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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