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條件
1 參比大氣條件
壓力傳感器的參比性能應在下述大氣條件下進行試驗:溫度: 18℃~22℃ (室溫20℃±2℃);
相對濕度: 60%~70%;
大氣壓h: 86kPa~106kPa.
2一般試驗的大氣條件
溫度: 15℃~35℃;
相對濕度: 30%~85%;
大氣壓h: 86kPa~106kPa.
注:每項試驗期間允許的溫度變化率,每1h不大于1c.
3其他環境條件
除上述大氣條件外,試驗尚應在下述環境條件下進行:磁場:除地磁場外,無其他外界磁場。
機械振動:無機械振動。
試驗方法:傳感器安裝到疲勞試驗裝置上,按詳細規范規定的壓力、頻率、波形和循環次數進行壓力循環實驗,結果應符合下面規定。
規定要求:傳感器應符合本標準和相關產品技術條件(詳細規范)的規定,當本標準的要求與產品技術條件(詳細規范)的要求不一致時,應以產品技術條件(詳細規范)為準。
傳感器的外觀應無明顯的瑕疵、劃痕、銹獨和損傷:螺紋部分應無毛刺:標志應清晰完整、準確無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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