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外觀
1.1 鑄件表面應光潔,無裂紋、氣孔、縮孔、砂眼等影響強度的缺陷。
1.2 焊縫應平整均勻,不應有未焊透、燒穿、疤瘤及其他有損強度和外觀質量的缺陷。
1.3 應采用耐腐蝕材料制造,或將材料進行防腐蝕處理,使其表面不受泡沫及水、大氣等因素的侵蝕 。船用設備全部零件應有耐海水腐蝕的性能。
1.4 設備的外表面宜涂大紅或銀灰色醇磁漆,涂層表面光潔均勻,無氣泡、明顯流痕、龜裂等影響外觀質量的缺陷。
2 零部件通用性能
2. 1 鑄件材料的機械性能及化學成分應符合 GB/T 1173,GB/T 1176,GB/T 1348,GB/T 9439中有關規定 。
2.2 加工完畢的零部件表面應進行防銹蝕處理,包括涂防銹漆或防銹油。
2.3 設備裝配前各零件應清洗干凈 ,裝配應牢固可靠,在轉動部位涂以潤滑脂。
2.4 耐壓零件(壓力容器除外)按 7.2的規定進行水壓強度試驗后,零件不應有滲漏、裂紋及永久變形等缺陷 。
2.5 隔爆型電氣設備的隔爆性能應符合 GB 3836. 1和 GB 3836. 2中的有關規定,或選用具有“防爆合格證”的電氣設備。
2.6 電器元件耐電壓和絕緣性能應符合 GB/T 14048. 1的規定。
標簽:試驗,檢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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