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則
除非在各管接頭標準中另有規定,應對經重復裝配試驗的三個1型試驗組件,以及當適用時,三個2型,3型和4型試驗組件進行試驗,以確定指定的管接頭能夠承受至少2倍的最高工作壓力,而沒有任何可見的泄漏。
實驗步驟:
試驗介質:
符合IsO 6743-4的液壓油(如HM),其黏度等于或小于ISO 3448的黏度等級32;或水.
試驗介質應記錄在試驗報告中。
試驗壓力:
2倍的管接頭最高工作壓力,適用時,按照各管接頭標準的規定。
壓力應以每秒不超過管接頭最高工作壓力16%的速率增加,直到達到試驗壓力。
試驗持續時間:
試驗組件應至少在試驗壓力下保持60 s。
判定標準
在試驗期間,試驗組件不得泄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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