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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所在的位置:首頁>技術資料>雨淋報警閥性能要求
材料的耐腐蝕性能
1 閥體和閥蓋應采用耐腐蝕性能不低于鑄鐵的材料制成,閥座材料的耐腐蝕性能應不低于青銅 。
2 要求轉動或滑動的零件應采用青銅 、鎳銅合金、黃銅 、奧氏體不銹鋼等耐腐蝕材料制成。 若用耐腐蝕性能差 的材料制造時,應在有相對運動處加人上述耐腐蝕材料制造的襯套件。
閥體和閥蓋
1 閥體和閥蓋上的接頭尺寸應符合 GB/ T 911 2 和 GB/ T 3287 的規定。
2 閥體上應設有放水口,放水口公稱直徑最小為 20 mm,
3 閥體閥瓣組件的供水側 ,應設有在不開啟閥門的情況下檢驗報警裝置的設施。
6 零部件
1 閥瓣或閥瓣組件全開啟時,按照5. 9. 3 防復位試驗條件的水沖擊下各零件不應有永久性變形或斷 裂 。
2 閥在承受 4倍額定工作壓力時,緊固件的公稱設計載荷不得低于 GB/T 3098. 1 ^-GB/T 3098. 3的規 定 。
3 彈簧和隔膜應能經受 5. 2 規定的正常工作循環 5 000 次而無斷裂和破損。
4 雨淋報警閥的間隙要求參見附錄 B,
剛性非金屬零件
1 剛性非金屬零件按規定進行老化試驗后 ,不應產生妨礙裝置正常動作的扭曲 、蠕變 、裂紋或其他變形損壞。
2 由老化試驗過的零件裝配的雨淋報警閥按 5. 7, 5. 9 規定進行滲漏和功能試驗時,應符合 規定.
閥瓣密封件
1 閥瓣密封件的拉伸應力應變特性和耐熱老化性能應不低于如下規定:
a) 最低定伸強度為 10 MPa,最小伸 長率為 3000o(25 mm到 100 mm)
b) 最低定伸強度為 15 MPa,最小伸長率為 200 0o( 25 mm 到 75 mm) .
c) 公稱尺寸為 25 mm的零件拉伸到 75 mm,保持 2 min ,釋放 2 min 后測量,最大殘余變形不超
過 5 mm,
d) 零件置于( (70. 。 士1. 5)℃和 。. 2 M Pa 壓力的臭氧環境中試驗 96 h,其定伸強度和伸長率不應
低于試驗前 的 70 0o,硬度變化不應大于 5 個國際硬度單位。
e) 零件置于( (97. 5士12. 5) 0C 蒸餾水中 70 h 后 ,其定伸強度和伸長 率不應低于試驗前的 70% . 零
件體積變化率不得超過20%.
2 閥瓣密封件按5. 5. 2 的規定試驗后不應粘結到它的配合表面上,打開閥瓣組件所需 壓力不應大于 0. 14 M Pa。 同類型不同規格的產品 .允許只對閥座表面上應力最大的一種規格進行試驗。
閥體強度
裝配好的雨淋報警閥,閥瓣組件處于開啟位置,應能承受 4 倍額定工作壓力(但不得小于 4. 8 MPa)的靜水壓 ,保持5 min 不損壞。
滲漏和變形
1 雨淋報警閥在閥瓣組件開啟的情況下 ,應能承受 2 倍額定工作壓力的靜水壓 ,保持 5 m。 無滲漏 、無永久變形或損壞,還應滿足 規定的功能要求。
2 雨淋報警閥在閥瓣組件關閉情況下 ,供水側施加 2 倍額定工作壓 力的靜水壓,保持 2 h ,無滲漏 、無永久變形或損壞。 還應滿足規定的功能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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