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義
低壓切斷安全裝置是指 在進口 壓力 范 圍 內, 當 出 口 壓力 過低 時引 發裝 置動 作, 切 斷燃氣氣流的裝置。
結構
低壓切斷安全裝置可以和調壓器做成一個整體, 也可以做成輔助性的安全裝置。 低壓切斷安全裝置的結構要求與調壓器的要求相一致。
低壓切斷安全裝置的關閉機構、測量機構和外部導壓管及復位機構應與調壓機構及其他裝置互不影響。
低壓切斷安全裝置的關閉機構應為全開狀態或全關狀態, 不應有中間狀態。
復位機構應加以保護避免影響切斷功能。
低壓切斷安全裝置應通過手動復位機構來恢復燃氣的供應。
性能
低壓切斷安全裝置的切斷壓力 應為 1.6 kPa±0.2 kPa (對于額定出 口 壓力 2.8 kPa 的調壓器) 或2.8 kPa±0.3 kPa (對于額定出 口 壓力 5.0 kPa 的調壓器), 切斷后泄漏量應符合 5.3.3 的要求。
試驗方法
在最大進口 壓力下, 出 口 流量調至額定流量, 然后逐漸減小進口 壓力 直至切斷裝置關閉, 記錄切斷瞬間出 口 壓力。 試驗應進行 5 次, 同時檢查復位功能。
低壓切斷安全裝置在關閉位置時, 將進口 壓力降為 0 , 然后將進口 壓力緩慢增至最大值。 在這個過程中低壓切斷安全裝置應保持關閉狀態, 在最大進口壓力下進行泄漏量測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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