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試樣準備
對于機織物,試樣的長度方向應平行于織物的經向或緯向,其寬度應根據留有毛邊的寬度而定。從條樣的兩側拆去數量大致相等的紗線,直至試樣的寬度符合8.2規定的尺寸。毛邊的寬度應保證在試驗過程中長度方向的紗線不從毛邊中脫出。
注:對一般機織物,毛邊約為5 mm或15根紗線的寬度較為合適。對較緊密的機織物,較窄的毛邊即可。對較稀松的機織物,毛邊約為10 mm。
對于每厘米僅包含少量紗線的織物,拆邊紗后應盡可能接近試樣規定的寬度(見8.2)。計數整個試樣寬度內的紗線根數,如果大于或等于20根,則該組試樣拆邊紗后的試樣紗線根數應相同;如果小于
20根,則試樣的寬度應至少包含20 根紗線。如果試樣寬度不是50 mm士0.5 mm,試樣寬度和紗線根數應在試驗報告中說明。
對于不能拆邊紗的織物,應沿織物縱向或橫向平行剪切為寬度為50mm的試樣。一些只有撕裂才能確定紗線方向的機織物,其試樣不應采用剪切法達到要求的寬度。
9程序
9.1設定隔距長度
對于斷裂伸長率小于或等于75%的織物,隔距長度為200 mm士1 mm;對于斷裂伸長率大于75% 的織物,隔距長度為100 mm土1 mm(見8.2和9.2)。
9.2 設定拉伸速度
根據表1中的織物斷裂伸長率,設定拉伸試驗儀的拉伸速度或伸長速率。
9.3 夾持試樣
9.3.1 通則
試樣可采用在預張力下夾持,或者采用松式夾持,即無張力夾持。當采用預張力夾持試樣時,產生的伸長率應不大于2%。如果不能保證,則采用松式夾持。
注:同一樣品的兩方向的試樣采用相同的隔距長度、拉伸速度和夾持狀態,以斷裂伸長率大的一方為準。
9.3.2 松式夾持
采用松式夾持方式夾持試樣的情況下,在安裝試樣以及閉合夾鉗的整個過程中其預張力應保持低于9.3.3中給出的預張力,且產生的伸長率不超過2%。
計算斷裂伸長率所需的初始長度應為隔距長度與試樣達到預張力的伸長之和。試樣的伸長從強力-伸長曲線圖上對應于9.3.3中給出的預張力處測得。
如果使用電子裝置記錄伸長,應確保計算斷裂伸長率時使用準確的初始長度。
9.3.3采用預張力夾持
9.4 測定
9.4.1測定和記錄
在夾鉗中心位置夾持試樣,以保證拉力中心線通過夾鉗的中點。
啟動試驗儀,使可移動的夾持器移動,拉伸試樣至斷脫。記錄斷裂強力,單位為牛頓(N);記錄斷裂伸長或斷裂伸長率,單位毫米(mm)或百分率(%)。如果需要,記錄斷脫強力、斷脫伸長和斷脫伸長率。
9.4.2 滑移
如果試樣沿鉗口線的滑移不對稱或滑移量大于2mm,舍棄試驗結果。
9.4.3 鉗口斷裂
如果試樣在距鉗口線5mm以內斷裂,則記為鉗口斷裂。當5塊試樣試驗完畢,若鉗口斷裂的值大于最小的“正常"值,可以保留該值。如果小于最小的“正常”值,應舍棄該值,另加試驗以得到5個“正常”斷裂值。
如果所有的試驗結果都是鉗口斷裂,或得不到5個“正常”斷裂值,應報告單值,且無需計算變異系
數和置信區間。鉗口斷裂結果應在試驗報告中說明。
9.5 濕潤試驗
將試樣從液體(見8. 4.2)中取出,放在吸水紙上吸去多余的水分后,立即按9.1~9.4進行試驗。預張力為9.3.3規定的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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