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要求
呼吸裝置或排水裝置含有一些透氣元件 ,這些元件應能夠承受隔爆外殼 內部爆炸產生的壓力,并且能夠防止向外殼周圍爆炸性環境傳爆。
它們也應承受隔爆外殼內部爆炸動態效應而不產生連續燃燒或削弱其阻火性能的損壞。
呼吸裝置和排水裝置的通孔不應通過采用故意加大平面接合面間隙的方法來產生。
注:該裝置可以設計成呼吸裝置、排水裝置或兩種形式相結合的結構。
如果是由于技術上的原因,須設置呼吸裝置和排水裝置,制造廠應向用戶提供注意事項的說明書以保證它們在運行 中不易于失效 ( 例如:因粉塵或油漆堆積)。
應直接規定裝置所用材料成份或參照現有實施規范 。 乙炔環境用呼吸裝置和排水裝置的元件所使用材料含銅量不得超過 60 0o( 按質量計 )以限制乙炔化合物的形成。
應規定呼吸裝置和排水裝置及其零部件的尺寸。
標簽:試驗,檢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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