耐振性試驗
將閥裝在試驗裝置上,按照規定的力矩關閉閥,從閥進氣口充入氮氣或空氣至公稱工作壓力,然后將試驗裝置安裝在振動試驗臺上,按振幅為2 mm(P-P),頻率33.3 Hz,分別沿x、Y.Z三個互相垂直的方向各振動30 min.再按6.6的規定進行氣密性試驗,其結果應符合規定。
耐溫性試驗
閥的耐溫性試驗應按以下程序進行:
a)將閥裝在試驗裝置上,封堵出氣口,使閥處于 開啟狀態,從閥的進氣口充入氮氣或空氣至公稱工作壓力,然后置于60 ℃+2℃的試驗箱內保持2h.取出后在30s內開始全行程手動啟閉閥.25次后再置于60℃±2℃的試驗箱內保持1h.取出后10 min內按本標準6.6的規定進行氣密性試驗,其結果應符合規定。
b) 將閥裝在試驗裝置上,封堵出氣口,使閥處于 開啟狀態,從閥的進氣口充入氮氣或空氣至公稱工作壓力,然后置于一40℃±2℃的試驗箱內保持2h.取出后在30s內開始全行程手動啟閉閥.25次后再置于-40℃±2℃的試驗箱內保持1 h.取出后5 min內按本標準規定進行氣密性試驗,其結果應符合規定。
耐振性
在公稱工作壓力下,閥應能承受位移幅度為2mm(P-P),頻率為33.3 Hz.分別沿x、Y、Z三個互相垂直的方向各振動30 min.閥上各螺紋連接處均應無松動且無泄漏。
耐溫性
在公稱工作壓力下,閥在-40 ℃±2℃溫度范圍內,保持3h應無泄漏;在公稱工作壓力時,網在60℃±2 ℃溫度范圍內,保持3h應無泄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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