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流指示器的工作循環試驗試驗方法:
將水流指示器按正常工作位置安裝在試驗管路上,在報警流量下經受500周期動作,每一工作循環包括驅動葉片動作報警,然后復位。
性能標準:
水流指示器按照上述方法進行試驗,經過500周期動作,試驗中動作靈敏,復位迅速。
工作循試驗后進行靈敏度試驗,試驗結果應符合:
流量≤15L/min時,水流指示器不應報警;
報警流量應該是15L/min~37.5L/min間的 值,到37.5L/min時,必須報警;
報警流量不應大于37.5L/min。
試驗壓力范圍在0.14Mpa~1.2Mpa之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