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試驗裝置如圖所示,噴頭試樣按其正常安裝位置進行安裝。試驗箱的熱源采用氣體燃料,試驗箱內靠近噴頭處的溫度應能在3min內達到(400士20)0C 。對于公稱動作溫度超過 79℃的灑水噴頭和干式噴頭,可使用火炬直接加熱啟動噴頭。
在0.035 M Pa,0.35 M Pa 和1.20 M Pa壓力下,分別取8 只噴頭試樣按其正常安裝位置進行功 能試驗。試樣啟動后,試驗的壓力應不低于上述啟動前壓力的7500,試驗箱的溫度應在靠近噴頭位置 測量。當一個或多個動作零件滯留在濺水盤框架組件上超過規定的時間時,即認為發生沉積現象。試驗結果應符合下列的規定。
試驗要求:
噴頭按上述方法進行試驗時應啟動靈活。
標準響應噴頭在熱敏感元件釋放后 60 s 內,應清除所有沉積;特殊響應和快速響應噴頭在熱敏 感元件釋放后 10 s 內,應清除所有沉積。
若在某一壓力的8 只試樣中有 l 只試樣發生沉積,應另取 24 只相同的試樣重新進行該壓力和 該安裝位置的功能試驗,在每一壓力下進行試驗的所有噴頭中,發生沉積的試樣總數不應超過 1 只。
標簽:試驗,檢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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