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試驗標準環境條件為(23士2)℃?。可將試樣置于恒溫水槽內或直接在實驗室空氣環境中試驗。 2試樣狀態調節應在具有標準溫度條件的恒溫水槽內至少放置 1 h,或在實驗室標準溫度條件下至少放置 16 h.
3加壓用水應保持清潔,水溫應符合1規定 。若有特殊要求,對加壓用的液體介質或介質溫度可 另作規定。
4加壓設備應具有對試樣均勻、連續加載的能力。可以采用電動試壓泵或配有壓力調節器和液壓蓄 存器的氮氣瓶供壓系統。水流量的選擇須滿足規定(均勻、連續加壓,直至試樣失效 。除非另有規定 ,加壓時間應控制在 60 s - 70 s。記錄失效壓力(爆破壓力或滲漏壓力)、加壓時間、失效方式及試樣的破壞情況。若失效壓力不是最大壓力,還應記錄最 大壓力 。)的時間要求。
5壓力表的相對誤差不大于滿刻度的 1% ,且應使失效壓力落在滿刻度的60%左右。
6試驗過程中應配備安全防護設施 。對壓力系統應定期進行安全檢查 。
7端部密封裝置應具有承受最大試驗壓力的能力,且應避免因設計不合理而引起的試樣失效。密封形式可選擇自由端密封或約束端密封。仲裁試驗時,對公稱直徑不大于 100 m m 的試樣采用自由端密封。端部密封裝置示意圖參見附錄。
注 :在內壓作用下,采用自由端密封形式的試樣,除產生環向和徑向應力外,還產生軸向拉應力;采用約束端密封形 式的試樣 ,則只產生環向和徑向應力。
標簽:試驗,檢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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