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規定(試樣端面應與其軸線垂直,且平整,無分層 、撕裂等現象。其余表面無損傷。若密封端表面存在膠瘤和其他突起物 ,應予修平 ,但盡量避免損傷纖維。)對試樣加工和進行外觀檢查。
按規定(試樣狀態調節應在具有標準溫度條件的恒溫水槽內至少放置 1 h,或在實驗室標準溫度條件下至少放置 16 h)對試樣進行狀態調節。
將合格試樣編號并測量尺寸,壁厚測量精確至 0.02 m m ,外徑測量精確至0.5 m m .
在試樣兩密封段間三個不同截面的位置上,分別測量相互垂直兩個方向上的外徑,取平均值為 平均外徑。如有困難 ,對大直徑管在密封裝置裝卡之前測量兩端面外徑,取平均值為平均外徑。
于試樣任一端面的八個等間隔位置處測量壁厚,舍棄其中的值和最小值,取其余各點的平 均值為平均壁厚 。對有非增強層的管材,還應采用同樣方法測量增強層厚度,并計算其平均值 。
將密封裝置裝卡在試樣兩端。裝卡時應注意不損傷試樣。
將裝好試樣的密封裝置與加壓系統連通 ,使試樣充滿水,排除空氣。
支撐兩端密封裝置,使試樣處在水平狀態。
均勻、連續加壓,直至試樣失效 。除非另有規定 ,加壓時間應控制在 60 s - 70 s。記錄失效壓力(爆破壓力或滲漏壓力)、加壓時間、失效方式及試樣的破壞情況。若失效壓力不是壓力,還應記錄最 大壓力 。
若試樣破壞在密封段內或有明顯缺陷處,應予作廢。同批有效試樣不足 5 個時,應重做試驗 。
當進行平均值計算時,同種失效形式的有效試樣數量也應不少于 5個。
標簽:試驗,檢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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