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變壓力試驗方法
1對于量程小于或等于160MPa的壓力表,在規定條件下,將其安裝在能產生正弦波形的交變壓力實驗機上,按規定的參數進行交變試驗,試驗后在30 min內按基本誤差試驗、回差試驗、指針偏轉平穩性試驗、輕敲位移試驗方法檢驗。其值應符合規定。
2對于量程大于 160 MPa的壓力表,按照規定(量程大于 160 MPa的壓力表,應能承受連續6次(每次試驗間隔時間為5 min)為時10 min
的上限值壓力。
),對其進行試驗。試驗后在30 min內按照基本誤差試驗、回差試驗、指針偏轉平穩性試驗、輕敲位移試驗方法檢驗。其值應符合規定。
試驗要求:
回差
儀表示值回差應不大于基本誤差限的絕對值。
指針偏轉的平穩性
在測量過程中,儀表的指針不應有跳動和停滯現象。
輕敲位移
在測量范圍內的任何位置上,用手指輕敲(使指針能自由擺動)儀表外殼時,指針指示值的變動量應不大于基本誤差限絕對值的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