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驗方法
傳感器的動態性能參數應使用下列方法之一進行動態性能試驗:
a) 瞬態激勵法:
將傳感器與激波管或快速開啟閥相連接,對于負壓傳感器可用爆破膜片發生器產生一個負的階躍壓力信號,上述階躍壓力的上升時間應是傳感器上升時間的1/3或更短。
當激勵裝置產生一個階躍壓力信號時,用瞬態記錄儀記錄傳感器的響應波形;然后對其進行分析,以確定動態特性的各參數。
b)正弦激勵法:
用正弦壓力發生器直接測得傳感器的頻率響應.如果傳感器本身的諧振頻率在正弦壓力發生器的頻率范圍之內,還可得到傳感器的諧振頻率、阻尼比和響應時間等。
采用正弦激勵法時,應在正弦壓力發生器上安裝標準傳感器,其動態性能指標要高于被測傳感器動態性能指標的5倍。
通過上述試驗方法,可確定下列動態特性參數。
試驗細節的規定
被試傳感器試驗的有關細節,應由傳感器的詳細規范規定。其中包括:a) 試驗的特征參數;
)試驗設備及量儀的型號;
) 試驗的環境條件;
1) 特征參數的規定值及判據;
)與本標準試驗方法的不同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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