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拉強度試驗
1本試驗采用劈裂法,適用于能制成規則試件的各類巖石。
2試件制備除應符合本規程4.7.2條1~3款的規定外,還應符合下列規定:
1試件劈裂面的受拉方向應與巖石單軸抗壓試驗的受力方向一致。
2試件應采用圓柱體,直徑宜為48~54mm,高度與直徑之比宜為0.5~1.0,試件高度應大于巖石最大顆粒粒徑的10倍。
3試件加工精度應符合本規程 4.4.2條2~5款的規定。
4試件的含水狀態可根據需要選擇,其天然狀態烘干狀態和飽和狀態應符合本規程5.2.2條3款的規定。
3試件描述應符合本規程3的規定。
4主要儀器和設備應符合本規程5.2.4的規定。
試驗步驟應符合下列規定:
1通過試件直徑的兩端,在試件的側面沿軸線方向畫兩條加載基線,將兩根墊條沿加載基線固定。對于堅硬和較堅硬巖石應選用直徑為1mm鋼絲為墊條,對于軟弱和較軟弱的巖石應選用寬度與試件直徑之比為0.08~0.1的硬紙板或膠木板為墊條。
2將試件置于試驗機承壓板中心,調整球形座,使試件均勻受力,作用力通過兩墊條所確定的平面。
3以每秒 0.1~0 -3MPa的速率加載直至試件破壞,軟巖和較軟巖應適當降低加載速率。
4試件最終 破壞應通過兩墊條決定的平面,否則應視為無效試驗。
5記錄破壞載荷和加載過程中出現的現象,并對破壞后的試件進行描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