滅炒菜鍋火試驗是按生產單位設計使用說明書中規定的兩個最大和最小尺寸炒菜鍋分別進行;加熱源為
電爐、天然氣爐或丙烷爐;燃料為自燃點不低于349℃的食用油。
進行最大尺寸炒菜鍋火滅火試驗時,將食用油加入試驗鍋內,使油面距鍋沿86 mm,且距鍋 底不小于25 ram(油面高度測量應在油加熱至288℃~315℃時進行);然后將熱電偶放置在油面下 13 mm距鍋沿側壁不少于76 mm處,開啟測溫儀表,使之處于正常工作狀態。用加熱源加熱至食用油 自燃,燃燒后的食用油溫度大于363℃時開始計時,持續2 rain后,關閉加熱源,手動啟動滅火裝置 滅火。
進行最小尺寸炒菜鍋火滅火試驗時,應將最大尺寸的炒菜鍋放置在最小尺寸炒菜鍋的邊緣。 觀察并記錄試驗鍋內食用油的溫度變化及滅火時間。
性能要求:
按照上述的方法進行滅火試驗,裝置噴放結束后火焰應被完全撲滅。火焰熄滅20 min內不應出現復燃,且鍋內油脂溫度應低于油脂自燃點33℃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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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簽:試驗,檢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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