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驗目的
檢驗報警按鈕長時間承受振動影響的能力。
試驗方法
將試樣按規定剛性安裝在振動臺上。振動期間試樣不通電。
啟動振動試驗臺,使其在10Hz-150Hx-10Hz的頻率循環范圍內,以9.810m/x2的加速度幅值,1倍頻程每分的掃速率,分別在X、Y、Z三個互相垂直的軸線上進行20次掃頻循環。
檢查試樣的外觀及緊固部位,按4.1.2的規定連接,并接通電源,觀察井記錄試樣狀態。若試樣能處于正常監視狀態,按4.2的規定進行動作性能試驗。
試驗要求
振動后,試樣不應有機堿傷和緊部位粉動現象,接通電源和監設備,不應發出故障信號。
b)動作性能試驗結果應滿足:
不動作試驗,氣動零件不應動作,試樣不應發出火災報警或故障信號。
動作試驗,啟動零部件應動作,試樣應發出火災報警或故障信號。
試驗設備
試驗設備應滿足GB16838的規定 。
標簽:試驗,檢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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