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驗在液浴中進行,公稱動作溫度不高于79 ℃的噴頭在水浴(宜采用蒸餾水)中進行,公稱動作 溫度高于79 ℃的噴頭在油浴(適當的油)中進行。試驗液浴的溫度應均勻,試驗區域內的溫度偏差不得 超過 0.5℃。噴頭動作溫度的測量采用二級標準玻璃溫度計。
將至少2只噴頭試樣在升溫速率不超過20 ℃/m in 的條件下,從室溫加熱到低于其公稱動作 溫度2沈蕊℃,并保持此溫度 10 mi n。然后以(0 .5士0..1) ℃/mi n 速率升溫,直至噴頭動作。記錄噴頭的 動作溫度,易熔元件噴頭的試驗結果均應符合下述的規定,玻璃球噴頭的試驗結果均應符合下述的規定 。
試驗要求:
玻璃球灑水噴頭按上述規定的方法進行試驗時,其玻璃球不應有任何損壞 本項試驗后,所有試樣還應進行 0.03 5 M Pa 壓力下的功能試驗,玻璃球噴頭進行試驗時應啟動靈活。
標簽:試驗,檢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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